我认为艺术的价值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商业价值,即艺术品在市场上所表现出来的“价格”,二是其内在的价值,亦可称之为艺术品的“艺术价值”,它是由艺术家的知名度、艺术品的知名度和艺术品的艺术水准等诸多因素决定的。这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同时,艺术价值还对价格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理想的商业价格应等于或略低于其艺术价值。长期过低,就不能体现艺术品本身的价值;过高,就不利于艺术市场长期稳定的发展。 近几年来,艺术市场尤其是拍卖市场异常兴盛。我认为这种情况的形成至少有这两方面原因: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持续发展,人们的精神追求也相应日益提高,开始关注与收藏艺术品;另一方面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等多次金融风暴的影响,许多商人逐渐把资金从金融投资转移到相对具有保值能力的艺术品投资。大量资金的迅速涌入,造就了目前艺术市场的繁荣,也造成了艺术市场尤其是拍卖市场的相对紊乱:一些知名画家应酬之作的拍卖成交价动辄数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直逼他们的代表作;一些新人的作品也能在数万甚至数十万元成交。 这就造成了价格与价值的脱节,这种价格远远高于艺术品本身价值的状态,将会对艺术市场的长期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级市场的画廊业更要冷静的站稳自己的立场,不能因为某个艺术家的某件艺术品的高额成交而哄抬该艺术家的其他作品价格。我们要肩负起为收藏家遴选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艺术家的责任,发现有潜力的艺术家,发掘他们的艺术品的艺术价值。借用艺术价值的提高来相应的提高艺术品的商业价值,才是正确的经营之道。 近几年的拍卖市场,我们明显的看到艺术市场的活跃,这表明了社会物质文明的进步推动了精神的需求。艺术品市场的活跃让众多的艺术投资者踊跃介入,看到艺术市场的前景。但是艺术品的商业价值并不完全能代表艺术品本身的艺术价值,当代艺术也不完全代表艺术的价值。当代艺术代表着当代的某种社会现象和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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